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5月7日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山东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草案)》。
《山东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针对近几年山东省旅游业发展的新动向以及旅游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了更好地保护旅游资源,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科学发展,在旅游促进和发展、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旅游经营和服务等方面,对山东省原有的旅游条例作了重新修订。《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草案)》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而制定的,主要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以及监督保障机制等内容。
会议决定,《山东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分别按程序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和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公布施行。(记者 李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