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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级审批七天办结 行政审批服务再提速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5月11日   来源:天津日报

    继2009年实施审批服务大提速之后,天津市政府近日又作出决定,取消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45项,暂不列入市本级的行政审批事项25项,将原106项行政审批事项合并为48项,向区县下放审批权限的行政审批事项25项。经过新一轮行政审批改革,天津市行政审批事项仅保留495项;申请材料减少2906件,平均承诺办结时限压缩到6.9天,立等可取事项达到155项,网上申报办理增加到231项。天津市减少、简化和规范行政审批改革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此次行政审批服务再提速,是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是此次“再提速”的重要成果,市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从去年的666项减少到495项,共减少171项,减少25.7%。减少的事项涉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以及行政管理等方面。 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有45项;暂不列入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有25项;106项行政审批事项合并为48项,合并减少58项;向区县下放审批权限的行政审批事项有25项,全部下放区县实施的10项。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涉及的事项,一律将1亿元以下的核准项目、7亿元以下的备案项目和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下的内资房地产备案项目下放到区县实施。

    目前,涉及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向区县下放的审批权限已于4月8日实施;取消、调整、合并的行政审批事项将于本月18日开始实施;向区县下放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权限将于6月1日开始实施。

    2007年底天津市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共有8325件,2008年在规范行政审批办理过程中减少了457件,2009年实施行政审批大提速时减少了1017件。此次行政审批服务再提速,市级部门又减少申请材料2906件,精简力度是近几年最大的一次。目前,天津市保留的495项行政审批事项共有申请材料3945件,平均申请材料数由再提速前的5.9件减少到4件,减少比例达32.2%。两年多来,天津市累计减少申请材料4380件,减少比例为52.6%。

    审批时限作为审批服务水平的量化衡量标准,体现着审批的专业化、科学化程度。在去年市级部门审批提速30%的基础上,此次市级部门通过创新内部办理流程、加强审批人员业务培训、提前了解项目情况、超前指导项目单位申报等方式,再次压缩审批承诺办结时限,保留的495项行政审批事项平均承诺办结时限由原来的8.3天减少到6.9天,实现了行政审批再提速16.9%。

    此次“再提速”过程中,对于一些时限较短且能够当天办结的事项,全部实行当场受理、当场审批、当场办结。立等可取事项由再提速前的106项增加到155项,比再提速前增加了49项。

    网上申报办理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方式,日益受到欢迎。此次行政审批服务再提速中,市级部门利用“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网上申报功能,进一步扩大网上办理范围,231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了网上申报、网上一次性告知、网上补正、网上审核、网上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申请人只到“中心”来一次就可以完成审批。网上申报事项占进入“中心”事项总数的比例由提速前的50.6%,提高到57.5%,增加了6.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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