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中央财政今年安排20亿元支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6月08日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中央财政决定2010年安排20亿元,用于支持节能服务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实行节能改造。为规范和加强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对节能服务公司以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年节能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含)、10000吨标准煤以下的工业节能改造项目给予奖励,其他节能改造项目的节能量下限放宽到100吨标准煤以上(含)。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奖励标准不低于60元/吨标准煤。

    《通知》明确,对符合支持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公告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及业务范围,鼓励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并根据实施情况对备案名单进行调整。

    《通知》指出,省级财政、节能主管部门是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主体,负责审核申报项目和合同,确认项目年节能量,并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合同执行以及节能效果进行监督检查。省级财政部门根据节能改造项目的实际节能量和补助标准,据实将奖励资金拨付给节能服务公司。 

 
 
 相关链接
· 财政部民政部向广西紧急下拨4500万中央救灾资金
· 财政部决定发行2010年第三期、第四期储蓄国债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29号
· 财政部发行2010年第十六期记账式附息国债
· 财政部扩大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范围
· 财政部决定发行2010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