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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出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6月09日   来源:陕西日报

    记者从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的面试,今后将按照日前出台的《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进行。制定面试方案时,应保证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在同一组面试考官、同一天内进行面试。

    为规范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要求,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应在进行面试5个工作日前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每个面试考室(场)一般确定5至7名面试考官;因招聘岗位特殊,确定5人以下、2人以上人员为面试考官时,须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每个面试考室(场)设主考官1名,另设监督员、计时记分员等工作人员;候考室工作人员根据考生人数情况具体确定。同时,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人员的比例一般按3:1确定。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特殊短缺专业岗位可按低于2:1的比例进行。面试完毕后,主考官应当面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应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无误后,确认并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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