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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价"节能灯在福建推广 居民携身份证即可购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7月19日   来源:福建日报

    20日起,财政补贴的“半价”节能灯将在福建省全面推广,城乡居民凭身份证前往居委会(村委会)进行登记,就可以方便地购买到此类产品。

    记者近日从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获悉,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下达2010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量的通知》精神,我省预计到今年年底,推广800万只高效照明产品,比去年增加128%。

    据悉,此次推广任务的承担单位有:厦门市东林电子有限公司、厦门通士达有限公司、龙岩市易佰特节能照明有限公司、福建立达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鸿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推广产品都经国家认证,包装上均印有“政府补贴、绿照工程”标志。城乡居民用户可凭身份证向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申请登记。居委会(村委会)汇总后,统一向推广企业提出购买。推广企业根据居委会(村委会)要求的时间、地点集中销售(或邮购)、安装。

    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老百姓对节能产品的了解仍然不足,主要是认为节能灯售价高,节能但不减费用。事实上,以此次推广的某品牌为例,11瓦的节能灯与60瓦的白炽灯光通量相同(达到一样的照明效果),每天平均工作7小时,节能灯的寿命是8000小时,一年用电量为28.11千瓦时,一年用电金额为12.65元,而白炽灯的寿命仅1000小时,一年用电量达153.30千瓦时,一年用电金额达68.99元。

    此次对于城乡居民购买节能灯,国家补贴50%,这些产品在国家招标时就已折价,再经补贴,售价仅为市场零售价的30%左右,价格最低的仅为2.95元,老百姓将得到最大实惠。(记者 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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