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吉林省启动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继去年第一批的16个重点县之后,18个农业增产增效潜力大、示范作用显著、前期工作充分、建设规划完备、政府重视、群众积极性高的县(市)被评为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至此,吉林省共有34个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
吉林省水利厅副厅长张和在会上指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是民生水利的重要内容,是现代水利的重要基础,是粮食生产安全的保障,是关系国家发展的大事。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是做好农田水利工作的重要一环,各级财政和水利部门要充分认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任务,认真部署并切实做好实施工作,确保重点县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张和强调,各重点县要按照国家财政、水利两部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规范细致及时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一要统筹安排、科学谋划,严格按照国家文件要求,确定重点县三年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建设重点。重点县建设要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和“建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的原则,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工程配套改造和管护机制改革为手段,以各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为引导,通过资金整合、集中投入、整体推进战略,迅速提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水平和管护水平,全方位推动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二要抓紧编制好重点县建设方案和标准文本。重点县建设方案和标准文本的编制要由具有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部门进行编制。积极推行“先建机制,再建工程”的模式,加快工程建管体制与机制创新。在建设方案中要明确管理主体和责任主体,健全规章制度,保证工程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各重点县要深入实际,提前做好重点县工程开工建设的各项准备。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重点县建设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