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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启动 消费者享补贴达2亿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7月29日   来源:甘肃日报

    甘肃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正式启动。省政府28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是一项旨在拉动内需、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举措。去年在北京、天津、上海等9个省市进行一年试点取得成功,今年6月,家电以旧换新又扩大到河北、甘肃等19个省市。

    为加强对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建立了由省委常委、副省长刘永富为召集人的家电以旧换新联席会议制度,并制定了《甘肃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各市州、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机构,抽调专门人员,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据悉,目前甘肃省五类旧家电报废量约为72万台,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可拉动家电销售近20亿元,消费者享受补贴可达2亿元。

    甘肃省城市单位和居民,在注册登记地或户口所在地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可以在购买新家电时享受家电补贴。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在政策实施期间内,从购买人手中收购旧家电并交售给指定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处理的中标家电回收企业,均可享受运费补贴。在政策实施期间内,对购买人交售的旧家电完成拆解处理的拆解处理企业,可享受拆解处理补贴。个人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台。单位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0台。

    以旧换新的家电包括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五类产品。旧家电交售到中标回收企业,并到中标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的,可享受家电销售价格10%的补贴。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对购买人交售的旧家电完成拆解处理的拆解处理企业,可享受拆解处理补贴。补贴标准为:电视机15元/台、电冰箱(含冰柜)20元/台、洗衣机5元/台、电脑15元/台,空调不予补贴。

    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就家电以旧换新相关工作做了安排。各市州政府、各县区政府及各地有关部门负责人在驻地参加会议。(记者 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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