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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办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工程安全度汛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8月02日   来源:南水北调办网站

    近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下发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做好南水北调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确保工程和人员安全。

    通知指出,南水北调沿线各地当前已全面进入主汛期,部分省市多次出现强降雨过程,防洪度汛形势异常严峻。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今年防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确保不死人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按照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要求,将防汛工作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工程安全。要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和雨水情、汛情发展变化趋势,认真分析项目面临的防汛形势,明确防汛重点内容。要切实加强防汛抢险队伍、物资储备、抢险演练等有关工作的落实,努力提高安全度汛保障能力。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工程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防汛抗洪应急能力。

    通知强调,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完善巡视检查制度,落实相关责任,切实加强对基坑围堰、边坡支护、导流设施、穿堤建筑物等重点部位以及投入运行项目的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完善基坑、基槽和地下工程作业的排水等有关措施,做好雨季防雷击、抗风的准备,保证工程安全。

    通知明确,要高度重视东中线穿黄工程、兴隆枢纽工程、京石段工程、沁河倒虹吸工程、焦作1段工程、穿漳工程、刘老涧二站、泗洪站、泗阳站、皂河二站等防汛重点项目的度汛工作,细化工作方案,保证工程度汛安全。要主动加强与地方防汛指挥机构的沟通联系,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机制,及时互通工情、水情、汛情,并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对麻痹大意、擅离职守或汛情处理不当,造成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保证通讯设备畅通,确保汛情和信息及时上报。各有关单位应于7月底前有针对性地对各工程项目度汛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明确防汛重点,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工程度汛安全,并将检查落实情况于8月6日前报送国务院南水北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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