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闫丰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沈阳市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组认为,沈阳市坚持依法行政,重视老年人事业发展,各相关部门也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努力改善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较好地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检查组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努力增强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快发展养老机构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发展好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样化服务需求;要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落实好对老年人的优待政策,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努力把老龄工作水平提高到一个新阶段。(记者 谢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