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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7市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平均药价将降20%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9月01日   来源:海南日报

    9月1日,琼海等7个市县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海南省按计划启动的第二批实施市县。实施后,国家基本药物销售价格平均将下降20%左右,群众将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据了解,此次实施此制度的琼海、万宁、保亭、屯昌、定安、乐东、临高等7个市县,是继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三亚、文昌、五指山、澄迈、昌江、陵水等7个市县(区)首批于3月1日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海南省按计划启动的第二批实施市县。实施此制度后,第二批7个市县辖区内所有121家政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中,106家乡镇卫生院和15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4家国营茶林农场医院,以及保亭县境内的58家村卫生室所销售的国家基本药物将不再执行加成政策,而实行零差率销售。

    此外,海南省还将于12月1日在儋州、琼中、白沙、东方等4个市县,以及海口美兰、琼山、秀英3个区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启动实施此制度。届时,海南省将于年底内全面实施,比国家部署要求提前一年完成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任务。(单憬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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