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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重点为违规大货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9月09日   来源:黑龙江日报

    8月份以来,黑龙江省连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8起,造成43人死亡,46人受伤,同比分别上升166%、258%和262%,损失大、影响大、危害大,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异常严峻。省交警总队采取超常规的强力措施,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有效地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这是记者在日前召开的全省交警系统紧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会议要求,加强驾驶人管理教育,制定行之有效的管教措施。切实加强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建立健全驾驶人考试智能监控、评判机制和驾驶人培训工作监管机制。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提高道路通行安全系数。要深入客运企业、场站,把检查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作为重点,严查客运企业和场站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路面管控,规范道路通行秩序。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面开展护农保收专项行动。

    此次整治重点是加强对7座以上的营运客车、载货汽车、农用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以及公路沿线村民和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省交警总队正在研究制定全省加强驾驶人培训教育管理工作意见,以切实加强对驾驶人的管控;加强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农用运输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管理,特别是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运输建筑材料的货运车辆的管控。尚志市发生的“8·20”事故、双鸭山市发生的“9·1”事故和佳木斯市发生的“9·3”事故造成群死群伤,都与重型自卸载货汽车违法行为有直接关系,省交警总队决定把整治重型自卸载货汽车违法行为作为近期全省专项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加强对重点道路的管理。重点查处超员、超速、超载和无证、酒后、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客货运集散地、城市出入口和公路沿线村屯、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

    省交警总队将成立督导组,深入地市每个区县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因领导不力、民警渎职行为导致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一查到底,严格责任追究。对长期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而得不到及时查处纠正的地方,存在严重失职渎职和不作为的,虽然没有发生事故,对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也要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予以追究。(记者 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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