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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出通知要求做好2011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0月18日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近日,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州委,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单位切实做好2011年度全省党报党刊发行工作。

    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抓好落实;党委办公室(厅)和组织、宣传、邮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努力做好2011年度全省党报党刊发行工作

    通知指出,党报党刊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引导社会舆论的重要阵地。做好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不断扩大其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其舆论引导作用,对于巩固党报党刊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加强和改进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实现富民强省,构建和谐湖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党报党刊发行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主要党报党刊发行工作持续稳定发展。各级党委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抓好落实;党委办公室(厅)和组织、宣传、邮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努力做好2011年度全省党报党刊发行工作。

    落实订阅范围 确保稳定增长

    ●列入2011年度全省党报党刊发行范围的是《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湖南日报》《新湘评论》和各市州党委机关报

    通知明确,列入2011年度全省党报党刊发行范围的是:《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湖南日报》《新湘评论》和各市州党委机关报。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主要党报党刊订阅范围的规定,确保主要党报党刊的发行数量持续稳定。《人民日报》《求是》《湖南日报》《新湘评论》等主要党报党刊要订阅到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处、科、室,国有企业的处(科)室、车间,大中专院校及所属系(院、室),城镇党支部、中小学校和农村有条件的学校,公安、工商、税务系统的基层所及其他垂直管理行业系统基层单位的党组织,规模以上新经济组织和有条件的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级建制以上单位的基层党支部。核定公费订阅报刊最高限额500元的村要订阅《湖南日报》。宾馆、民航、铁路、航运和邮局、银行、证券交易所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场所,要摆放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供读者阅读。

    在确保完成《人民日报》《求是》《湖南日报》《新湘评论》等主要党报党刊发行任务的同时,还要参照《人民日报》《求是》的发行要求,做好《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的征订发行工作,保证发行量稳定。要充分认识《中国日报》《新华每日电讯》在宣传推介湖南中的重要作用,把其作为中央重要党报来对待,积极做好发行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通讯》征订工作,按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的规定办理。

    要继续执行省直机关单位党报党刊发行牵头负责制。在长沙的省直单位和中央在湘单位的主要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由省直机关工委牵头;在长沙的直属高校的主要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由省委教育工委牵头;在长沙的省管企业的主要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由省国资党委牵头;在长沙市区的省管星级宾馆和旅游接待场所的主要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由省旅游局牵头;不在长沙的省直单位、中央在湘单位、省属高校和省管企业由所在市州负责。

    落实订阅经费 严肃订阅纪律

    ● 除党报党刊可以通过党的组织系统开展统一征订外,其他报刊一律由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自愿选择、自费订阅,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征订指标,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或变相摊派发行

    ●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费订阅主要党报党刊

    通知强调,各地要认真贯彻中宣部、国务院纠风办、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的通知》和省委宣传部、省纠风办、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报刊发行秩序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报刊治理工作,规范党报党刊在基层发行的种类和范围,正确处理订阅党报党刊与其他报刊的关系,统筹安排,保证重点。除党报党刊可以通过党的组织系统开展统一征订外,其他报刊一律由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自愿选择、自费订阅,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征订指标,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或变相摊派发行。

    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费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湖南日报》、《新湘评论》。对县处级以下干部提倡采取“私订公助”形式订阅党报党刊。乡镇以上直属部门、机关单位和领导干部用公费订阅报刊的,只能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湖南日报》、《新湘评论》和市州党委机关报,以及对本职工作有指导意义的其他重点报刊。村级组织、乡镇用定额管理的公费订阅报刊,必须首先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湖南日报》、《新湘评论》等主要党报党刊。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我省制定的村级组织和农村完全小学订阅党报党刊500元的最高限额标准和订阅范围,切实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凡是公费订阅报刊的,在按规定完成主要党报党刊订阅任务之前,不得用公费订阅其他报刊,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严格监督同级部门、单位书报杂志费的使用情况。除特殊工作需要外,不得用公费订阅消费、娱乐、生活服务类报刊。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会同财政、新闻出版等部门负责监督落实我省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有关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纠正报刊征订工作中不正之风的力度,对个别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坚决查处。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明确规定用党费订阅党报党刊的具体办法,确保每年有一定数量的党费用于本地本单位的党组织,特别是特困企业和贫困地区的乡镇、村组、中小学校的党组织、高等学校的学生党支部订阅主要党报党刊。各级教育部门用于订阅党报党刊的费用可在教育事业经费中列支。各级财政部门要为贫困地区的农村中小学校订阅党报党刊予以经费上的支持。鼓励将主要党报党刊作为公共文化产品,统一实施政府采购。鼓励社会力量征订主要党报党刊捐赠贫困山区,实施文化扶贫。工商、旅游企业用于这方面的经费支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捐赠贫困地区的,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扣除。

    提高报刊水平,扩大有效覆盖

    ●要继续坚持和推广“集订分送”、“私订公助”、“政府采购”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大力推进党报党刊进报刊亭零售工作,

    ●各地要与主要党报党刊社一道,在主要城镇街道、大专院校、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建立党报党刊阅读栏、销售亭,各级政府要在政策和经费上给予支持

    通知要求,党报党刊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贯彻“三贴近”方针,不断提高舆论引导水平,进一步增强报道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要继续坚持和推广“集订分送”、“私订公助”、“政府采购”等行之有效的做法,认真总结各地在征订发行中创造的经验,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报党刊发行的新途径、新办法。继续推进管办分离、政事分开、政企分开、事企分开。坚持新闻采编与经营业务“两分开”。要在积极探索发行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切实增强发行工作的自主意识,努力改进发行思路和发行方式,加大宣传和发行工作力度,积极拓展市场增量特别是零售市场份额。大力推进党报党刊进报刊亭零售工作,努力使报刊亭成为展示党报党刊形象的窗口,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阵地。

    各级邮政部门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大力改进工作,创新服务,实行多途径、多方式的订阅办法,加强网络建设,提高投递时效,及时做好订阅数量的统计分析和情况沟通,不断提高党报党刊的市场占有率。各地要与主要党报党刊社一道,在主要城镇街道、大专院校、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建立党报党刊阅读栏、销售亭。各级政府要在政策和经费上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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