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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农合普通门诊统筹试点将扩至50%以上地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1月02日   来源:福建日报

    福建省卫生厅日前发出《关于做好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提出2011年全省新农合筹资水平稳定在15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30元,各地新农合参合率应稳定在95%左右。同时,明年新农合普通门诊统筹将扩大试点范围,覆盖50%以上的县(市、区);并将在30%的县(市、区)开展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力争在2-3年内,将其扩大到全省50%的县(市、区)。

    《通知》提出,各地要杜绝城乡居民重复参合(保)。对于中小学生参合(参保)应坚持户籍划分原则,农村户籍中小学生随父母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农合,学校不得组织或要求中小学生统一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外出务工农民已参加务工所在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再重复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农合。2010年参加高考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大学生,2011年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再重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记者 段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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