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截至三季度末,山西共征收排污费10.8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055万元,增长了2.91%。其中,焦炭生产排污费征收5.1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2.26%;一般排污费征收5.7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4.66%。临汾、吕梁、晋城、大同4市一般性排污征收增长明显,特别是临汾市,今年前三季度排污费征收额为去年同期的3.6倍。
今年以来,山西各级环保部门积极拓宽排污费征收面,规范征收行为,加大稽查力度,利用在线监控监测数据强化对排污企业管理,督促企业如实申报排污量,按时交纳排污费。在焦炭生产排污费征收总额大幅度下降的前提下,排污费征收仍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记者程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