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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新农保试点扩至34个县市区 涉及农业人口557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1月06日   来源:甘肃日报

    记者从5日召开的甘肃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从今年10月1日起,甘肃正式启动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工作。至此,甘肃新农保试点县将扩大到34个县市区,涉及农业人口557万,占全省统计口径农业人口的31.38%。

    据悉,截至今年9月底,甘肃新农保首批10个试点县共参保农村群众141.04万人,平均参保率已达到94.95%,60周岁以上参保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达到29.51万人,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在藏区实行新农保试点的9个试点县,已参保18.56万人,平均参保率达到72.65%,基础养老金实现了按月足额发放。今年9月30日,国务院又正式批复甘肃15个县市区为国家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县,其中包括红古区、皋兰县、嘉峪关市、金川区、永昌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正宁县、庄浪县、陇西县、康县、文县、临夏市和永靖县。根据国家批复要求,甘肃第二批试点县年底参保率须达到60%,明年6月底达到90%以上,争取明年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对符合享受待遇人员要100%的发放基础养老金。

    按照相关政策,甘肃将继续坚持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个人缴费标准仍按国务院《指导意见》设定的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的规定设置。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允许增设缴费档次和提高缴费标准。地方政府对参保人员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将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新农保基金将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记者 卢吉平 通讯员 史秉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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