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并为“十二五”打下良好基础,辽宁省节能减排工作目前进入攻坚阶段。增量控制、污水处理厂减排、责任书减排项目、脱硫设施监管、“监测体系”完善等五大工程,将力保“攻坚战”胜利完成。
据辽宁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五大工程中,增量控制工程将严格控制化学需氧量的新增量,提高低化学需氧量排放行业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严格控制二氧化硫新增量,降低煤炭消费量,控制钢铁、有色、水泥、焦炭等主要耗能产品的产量,确保完成国家责任书中“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37.2万吨”的要求。
目前,辽宁省新建的99座污水处理厂还有81座未核算减排量,除部分被洪水冲毁或进水不足外,省环保厅要求,其余的污水处理厂必须最晚在11月底前达到国家环保部减排核查的条件并形成减排量。省市减排目标责任书中的二氧化硫减排项目也有部分没有按期完成,除部分由于企业破产等原因导致搁浅的项目,其余的年底前要全部完成。 20万千瓦以上机组综合脱硫效率确保达到85%以上。同时,辽宁省将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对重点污染源进行在线监测,并完成所有污水处理厂和燃煤脱硫设施中控系统的改造。
对年底前完不成任务的城市,辽宁省将严格按照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要求,通报有关部门,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省环保厅也将暂停其所有新建项目的环保审批和环保专项资金支持。 (记者 王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