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林业局要求各地进一步深化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1月17日   来源:林业局网站

国家林业局就进一步深化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发出通知
开展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回头看”

    国家林业局日前向各省(区、市)林业厅(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提高对深入推进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深化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确保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通知说,2009年国家林业局在24个省(区、市)的193个试点单位开展全国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加快推进森林采伐管理改革,确保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各地要系统推进森林采伐管理试点工作,完成试点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参与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人员的培训。在总结前一阶段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试点方案》抓紧对下步试点工作做出部署,大胆尝试,创造性地解决改革试点中涉及的具体问题,确保《试点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通知要求各试点省(区、市)在年底前组织一次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回头看”活动,对照《试点方案》查缺补漏,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狠抓落实;重点看试点政策掌握情况、试点任务完成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林农群众满意情况。开展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成效评估,组织相关专家对改革试点成效进行及时、全面、系统的总结、分析、评估,并将考评结果上报国家林业局。认真做好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的总结工作。各试点单位要于12月31日前向省林业主管部门提交试点工作总结报告,试点省林业主管部门要形成本省的采伐管理改革试点成果报告,于2011年1月31日前报国家林业局。 

 
 
 相关链接
· “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成果通过论证
· 全国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启动会在福州市召开
· 国家林业局确定168个全国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
· 林业局通报森林采伐限额征占用林地方面存在问题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