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物价局决定,从21日起至2011年春节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市场价格大检查。
这次大检查的范围是省内所有执行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公路收费站(点)、执行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优惠政策的企业、天然气(含煤气)经营企业、粮食收购企业、集贸市场和商贸流通企业的价格以及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是查处2010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不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价格与收费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不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差价政策及作价办法等价格违法行为;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恶性炒作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12358”价格举报电话要24小时保持畅通,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及时化解价格矛盾。
省物价局还将派出价格大检查督查组,分赴全省各地进行督导检查。
针对近日来长春市蔬菜市场供应呈“量减价升”趋势。长春市政府决定采取以下措施,对全市蔬菜市场供应实施阶段性政策调控。一是加强市场监测。自2010年11月22日起,启动长春市蔬菜市场日监测制度。市发改(价格)行政部门重点负责监测蔬菜零售价格;市商务行政部门重点负责监测蔬菜批发价格及供应情况。二是自2010年11月22日起,对进入长春蔬菜中心批发市场经营的蔬菜批发业户,免收入场交易费。三是实施相应补贴。对进入长春蔬菜中心批发市场经营大白菜、土豆两个品种的批发业户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吨50元。四是严格市场监管。政策调控期内,市商务、发改(价格)、财政等部门,将加大对该市蔬菜批发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并适时组织好货源,确保全市蔬菜市场供应。(夏国华 记者王大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