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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重大海岸工程项目3年环保投入43亿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1月23日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海洋依然碧蓝;海洋生态,得以有效保护。海南省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近日举行的海南海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汇报会指出,这是海南省多管齐下护卫“蓝色国土”的结果。

    治理陆源污染净化大海

    长期以来,海南省城镇污染处理项目建设滞后,大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大海,污染了海水。近两年来,海南省加快沿海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加强海洋污染防治。全省沿海共规划建设13个城镇污水处理项目,计划总投资25.6亿元,总设计规模为52.5万吨/日。目前已有10个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余下3家计划年底投入使用。同时,海南省还上马建设了11个垃圾处理项目,计划总投资7.13亿元,已累计完成投资6.54亿元。目前8个垃圾处理填埋场已投入使用,实际处理垃圾约2453吨/日,无害化处理率达74.5%,提前实现了到“十一五”末全省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的目标。“十一五”期间,海南省用于直排海企业废水治理资金达43.6亿元。大大削减陆源污染物排放,有效保护了海南省海洋生态环境。目前海南省管辖海域海水水质总体良好,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总体优良,近岸海域一、二类水质占86.7%,重点工业园区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保持一、二类。

    加强海岸工程环保监管

    为保护海洋环境,海南省重点加强对海岸和海洋工程环境的监管。2007年以来,海南省共核准25个海洋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达100%。仅海南省海口火电、东方火电、金海浆纸厂、海南炼化等重大海岸工程项目“三同时”投入的环保资金就达43.7亿元。

    沿海开发区污染物集中处理

    海南省还加大对沿海开发区的环保管理力度,对老城、洋浦、东方化工城、亚龙湾旅游度假区等沿海开发区实行最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对能耗高、污染严重的项目实行环评一票否决制,对进入沿海开发区内的企业和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目前,全省沿海开发区内都建有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及其污水配套管网等环保基础设施,实行污染物集中处理、综合利用、中水回用等先进污水处理和固体废物处理技术,使污染物得以有效治理。(记者侯小健 通讯员陈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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