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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纷纷采取措施 加大蔬菜生产扶持力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07日   来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40号文关于“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稳定农副产品供应”的精神,各地纷纷采取措施,加大蔬菜生产扶持力度。

    一是发放蔬菜生产补贴。北京对“两区两带多群落日光温室和大棚建设项目”按中高档温室每亩1.5万元,简易温室1万元,钢架大棚0.4万元进行补贴;对“百村万户一户一棚工程”按中高档温室每亩4万元;简易温室2万元;钢架大棚1.5万元进行补贴。天津对新型节能温室每亩建筑面积(下同)补贴7000元,普通温室补贴4200元,钢骨架塑料大棚补贴2500元,普通塑料大棚补贴1200元;对每50亩以上的设施蔬菜小区给予10万元的补贴。江苏紧急安排1亿元蔬菜生产补贴,扩大冬种、设施蔬菜种植面积。陕西安排补贴资金2.5亿元,其中对日光温室每亩补贴1200元,设施大棚每亩补贴750元。宁夏对中部干旱和南部山区日光温室、大中拱棚、小拱棚建设每亩分别补贴3000元、1000元和200元。

    二是增加蔬菜生产投资。辽宁对在工商部门注册2年以上,带动农户200户以上、经营状况好的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社,给予13万元的政策扶持资金,扶持生产合作社发展。吉林投入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棚膜蔬菜建设。广东近期将安排省级价格调节基金5000万元,重点扶持规模化蔬菜种植基地大棚建设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冷库等储备设施建设。贵州安排4860万元支持蔬菜等重点农产品生产建设。青海投资4700万元资金与国家现代农业项目捆绑使用,在西宁附近建设冬暖式温室。

    三是实施蔬菜生产奖励。上海对年配送净菜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奖励5万元,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奖励10万元,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奖励15万元的。甘肃筹措500万元实行“以奖代补”,专项用于兰州和其它市州政府所在地的蔬菜育苗和大棚生产。

    附:各地支持蔬菜生产措施一览

 

措施

北京

对设施农业尤其是蔬菜生产加大补贴力度,保供稳价。对“两区两带多群落日光温室和大棚建设项目”按中高档温室1.5万元/亩,简易温室1万元/亩,钢架大棚0.4万元/亩进行补贴;对“百村万户一户一棚工程”按中高档温室4万元/亩,简易温室2万元/亩,钢架大棚1.5万元/亩进行补贴。

天津

财政对新型节能温室每亩建筑面积补贴7000元,普通温室补贴4200元,钢骨架塑料大棚补贴2500元,普通塑料大棚补贴1200元;市级财政对现代农业示范园每年各安排1000万元扶持资金,连续三年在市级扶持资金的基础上,各区县也都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扶持政策。

河北

进一步抓好蔬菜生产,将蔬菜示范县由15个增加到24个,每个示范县补贴1500万元。石家庄市政府投入1000万元加大蔬菜基地的建设。

辽宁

省政府安排14.8亿元资金用于扶持设施农业发展,预计今年末全省设施蔬菜面积将达到近900万亩。省、市、县财政按照4:3:3的比例,对每个50亩以上的设施蔬菜小区给予10万元的补贴,鼓励发展设施小区建设。对在工商部门注册2年以上,带动农户200户以上、经营状况好的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社,给予13万元的政策扶持资金,扶持生产合作社发展。

吉林

投入棚膜蔬菜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

上海

新增绿叶菜专项生产补贴,对常年种植的绿叶菜给予“夏淡”期间专项生产补贴,补贴额度为每亩80元,由市财政承担;加大农资综合补贴力度,对2亩以上的蔬菜生产主体,补贴标准从每亩60元提高到每亩76元;决定今后三年,市级财政安排不少于50%的合作社项目资金扶持蔬菜专业合作社;对年配送净菜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奖励5万元,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奖励10万元,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奖励15万元。

江苏

紧急安排1亿元蔬菜生产补贴,用于鼓励利用冬闲农田,促进设施蔬菜生产,扩大冬种、设施蔬菜种植面积。

浙江

杭州出台了叶菜功能区建设意见,增加投入1000万元,直接用于市区叶菜功能区基地及周边蔬菜基地建设;宁波决定扩种4000亩青菜种植基地。

安徽

淮南动用价格调节基金200万元,用于“菜篮子”工程项目。

山东

扶持建设国家级蔬菜标准园42个、省级蔬菜标准园100个。

广东

近期将安排省级价格调节基金5000万元,重点扶持规模化蔬菜种植基地大棚建设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冷库等储备设施建设。

四川

成都从价调基金中安排1.5亿元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外,还安排了5000万元用于扶持副食品发展补贴;广元财政投入8500万,扶持40万亩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其中3500万元用于扶持4200亩蔬菜大棚建设;眉山财政投入200万元,专项扶持东坡区万亩核心蔬菜示范基地建设。

贵州

省财政安排4860万元支持蔬菜和马铃薯等重点农产品生产建设。贵阳财政安排2000万用于粮油肉菜等农副产品应急调控。

陕西

实施百万亩设施蔬菜工程。省里补助资金2.5亿元,其中日光温室每亩补贴1200元,设施大棚每亩补贴750元。实行设施蔬菜“银保富”政策。每亩设施蔬菜标准日光温室大棚需缴纳保费400元,其中财政部门承担280元。

甘肃

省财政已筹措500万元实行“以奖代补”,专项用于兰州和其它市州政府所在地的蔬菜育苗和大棚生产。另外,平凉政府提前启用明年的蔬菜发展基金100万元,重点支持蔬菜育苗和大棚建设;张掖对集中连片新建高标准日光温室,每座给予2年期贴息贷款5万元,连片新建钢架大棚,每座给予2年期贴息贷款1万元。

宁夏

自治区政府对中部干旱和南部山区日光温室、大中拱棚、小拱棚建设每亩分别补贴3000元、1000元和200元;同时安排财政专项资金1791万元,主要用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升生产和运销能力,促进蔬菜生产流通主体规划化和标准化。

青海

省财政投资4700万元资金与国家现代农业项目捆绑使用,在西宁附近建设冬暖式温室。西宁和海东地区流转土地5万亩耕地,其中2万亩用于建设冬暖式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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