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至12月15日,由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副局长王树燕率领的国务院安委会第8督查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综合督查。
督查期间,督查组听取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和吴忠市、银川市政府的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现场检查了宁夏自治区供销社烟花爆竹鞭炮公司仓库、银川市新华百货股份公司东方红广场、宁夏庆华煤化有限公司、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宝丰集团公司、神华宁煤集团灵新煤矿等民爆、煤化工和人员密集场所、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的6个企业。
督查组通过督查认为,今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继续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年”活动,实现了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至11月底,全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下降15.55%、16.11%、2.25%、21.67%,预计到年底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可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以内。
督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个别地方、企业对国发23号文件落实还不深入,与实际结合不够紧密,操作性、针对性不强;固定投资快,安全监管压力大;一些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内容比较原则,针对性不强,未能层层分解细化和定期组织演练……
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齐同生听取了督查组的反馈意见,当场指示自治区安委会将督查组发现的问题纳入到将要进行的自治区百日安全大检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