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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与新疆签订能源战略合作协议 黄奇帆等出席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19日   来源:重庆日报

重庆与新疆签订能源战略合作协议
黄奇帆、艾力更·依明巴海出席签约仪式

    重庆“十二五”发展将再添强劲动力。18日,重庆市人民政府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渝签订《疆渝能源战略合作协议》,以能源合作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疆渝两地战略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库热西·买合苏提,重庆市副市长童小平,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经信委主任王永明,自治区国资委主任张继勋等出席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约定,疆渝两地将从四方面开展合作:一是煤炭煤电领域的合作,双方支持重庆能源集团在哈密建设总生产能力5000万吨/年的煤矿,配套建设相当规模的煤矸石电厂;二是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市场供需机制,力争“十二五”后两年和“十三五”期间疆煤入渝分别达到3500万吨/年和7000万吨/年;三是加强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领域的合作;四是支持“疆电东送”基地建设。

    黄奇帆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协议的签订表示祝贺。他说,重庆作为老工业基地之一和国家级中心城市之一,未来五年,工业产值将从1万亿增至2.5万亿,充足的能源保障将是重庆保持持续发展的基础,但重庆能源资源相对匮乏,而新疆是我国最重要的能源资源战略基地,能源资源丰富。另一方面,新疆的能源资源受交通运输、建设开发等因素的限制,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而重庆的大集团则在资源勘探、建设和开发、营运等方面具有优势。“重庆短缺的,新疆有;而新疆短缺的,重庆有。”黄奇帆说,两地合作实现资源优势互补,是一种良性循环,对疆渝两地的发展具有战略意义,是“双赢”。

    “重庆和新疆同处西部地区,经济合作的互补性强,潜力大,前景广阔。”艾力更·依明巴海表示,疆渝合作对于把新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新疆资源与重庆市场的有效结合,共同促进两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他说,重庆是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长江上游经济带核心地区,也是中国老工业基地之一,基础设施功能完备,工业基础雄厚,门类齐全,综合配套能力强,发展势头强劲,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改革开放大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这次能源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仅仅是两地的新开端。”艾力更·依明巴海说,希望以此为契机,两地不断创新合作方式、完善合作机制、拓宽合作渠道、提升合作水平,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促进两地经济社会繁荣发展。

    除了协议约定的在煤、电、风能、太阳能等能源方面开展合作,疆渝两地在欧亚大陆桥南线交通方面也有很大的合作空间。黄奇帆表示,由重庆市主导开通的欧亚大陆桥南线,即渝—新—欧铁路全线的开通,将使疆渝两地都能获益。该线路由重庆到新疆阿拉山口出发,途经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可以直接将货物运往荷兰鹿特丹、德国杜伊斯堡,时间仅为12天,与传统欧亚大陆桥北线相比时间节约一半以上,也将使将要修通的兰渝铁路、兰新铁路发挥更大的战略作用。

    黄奇帆说:“两地的合作,既是资源优势互补,也将使欧亚大陆桥丝绸之路恢复‘青春’,改变中国的交通格局。” (记者 何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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