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河南省政府召开的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启动会议要求,从2011年起开始实施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克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克在讲话中指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从国家出资企业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有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利于完善对国有企业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支持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的调整。各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一定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重大意义,落实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李克说,参照中央和兄弟省市的做法,结合我省企业实际,按照既有利于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又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规范企业收入分配秩序的原则,我省确定了适度的收益收取比例,制定了收益收缴办法。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的企业,应认真履行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义务,确保国有资本收益及时足额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的安排,要按照“取之于企业,用之于企业,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解决好困扰国有企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涉及国有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引导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经济资源进一步向新兴战略产业、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不断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李克要求,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一项全新的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密切配合,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各项政策措施,不断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记者 王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