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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缓解交通拥堵措施 将摇号分配新车指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24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

    北京市缓解交通拥堵综合措施

    1、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交通科学发展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意见

    2、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

    3、《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住区停车场白天收费标准的函

    5、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北京市汽车销售企业“销售小客车手续”备案工作的通告

    6、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管所关于调整北京市小客车登记工作的公告

    7、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北京出台缓解交通拥堵综合措施”

     关于缓解交通拥堵综合措施的问答

 图表:北京出台治堵新规 新华社发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交通科学发展
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意见

京政发[2010]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首都交通工作,在机动车由2005年底约258万辆迅速增加到2010年11月底约469万辆的过程中,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较好地维持了一定水平的交通保障和服务能力,基本适应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市民出行需求快速增长的需要,并圆满完成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有关交通保障任务。

    随着城市化、现代化、机动化进程加快,首都城市交通承载过大,中心城交通在一些时段和区域拥堵较为严重。现阶段交通拥堵是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反映,但也存在中心城功能和人口高度集聚、机动车保有量高速度增长和高强度使用、公共交通吸引力不足、交通综合管理水平与机动车保有量过快增长势头不相适应等问题,亟须采取综合措施应对和解决可能愈演愈烈的交通拥堵。为此,特提出以下意见: >>>详细阅读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27号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已经2010年12月22日市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郭金龙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落实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实现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详细阅读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小客车数量的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市对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和配额管理制度。

    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本市小客车年度调控目标。 >>>详细阅读

关于调整本市非居住区停车场白天收费标准的函

京发改〔2010〕2222号

市交通委:

    贵委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调整本市停车价格的函》(京交运函[2010]49号)收悉,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交通科学发展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10]42号),为引导车辆合理使用,削减中心城交通流量,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报请市政府同意,自2011年4月1日起调整本市非居住区停车场白天(7:00—21:00)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详细阅读

关于北京市汽车销售企业“销售小客车手续”备案工作的通告

     根据北京市政府颁布的《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为了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请北京市各汽车销售企业将2010年12月23日(含23日)前的小客车购车合同、订金收据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于2010年12月24日18时前报送企业所在区县商务委备案,经审核确认后凭确认证明办理相关手续。各汽车销售企业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详细阅读

关于调整北京市小客车登记工作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相关部门联合发布的《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北京市小客车登记工作做以下调整:

  一、新购买的小客车,销售发票记载日期为2010年12月23日(含)之前的,仍可在2011年3月31日前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二、办理转移登记的北京市在用小客车,交易发票记载日期为2010年12月23日(含)之前的,可在12月24日以后办理转移登记,但应在车辆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完结。 >>>详细阅读

关于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障本市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非本市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需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进京客车通行证、北京市区通行证)。

    二、持有进京通行证件的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 >>>详细阅读

北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缓解交通拥堵综合措施

    主持人: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北京出台缓解交通拥堵综合措施”。我想大家都知道,前些日子,为了缓解首都的交通拥堵状况,优化北京的发展环境,方便市民出行,北京市交通委公布了《北京市关于缓解交通拥堵的工作意见》,也就是征求意见稿,这个意见稿公布以后,受到了媒体和广大市民的极大关注。今天我们也是为了回应大家的关注,所以,在这儿召开这场新闻发布会,邀请到北京市政府、北京市交通委和相关部门的领导到这里向各位媒体的朋友们介绍北京市出台的缓解交通拥堵的综合措施。 >>>详细阅读

关于缓解交通拥堵综合措施的问答

    一、为什么要实施总量调控措施?

    答:随着城市化、现代化、机动化进程加快,北京市交通形势日益严峻。机动车呈现高速度增长、高强度使用、高密度聚集的态势。70%以上小客车集中在五环路以内,小客车日均行驶45公里,远高于东京、伦敦等国际大城市。截至2010年12月21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477.5万辆,目前仍以平均每日2000辆以上的速度增加,并呈加速增长态势。

    北京机动车从300万辆增长到400万辆用了2年零6个月,而日本的东京却整整用了12年的时间。为了进一步落实本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年机动车总量规划达到500万辆),实现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我们需对小客车的增量进行有效的调控,以确保城市交通安全顺畅。 >>>详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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