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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召开大小兴安岭生态保护规划宣传贯彻会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1月10日   来源:黑龙江日报

    1月9日,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林业局主办,黑龙江省政府承办的《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年)》宣传贯彻会议在哈尔滨召开。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讲话,黑龙江省长王宪魁致辞。国家林业局总工程师姚昌恬,副省长吕维峰和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发言。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年)》2010年11月1日经国务院批复。日前,正式下发省政府、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划范围包括大小兴安岭林区的50个县(市、旗、区)。其中,黑龙江省39个县(市、区),内蒙古自治区11个旗(市、区)。规划区国土总面积4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818万人,林业职工55万人。规划共分为九个主要部分,指出了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屏障地位和面临问题,确定了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提出了加强林区生态保护与建设、优化林区局场和城镇布局、加快林区产业转型升级、改善林区基础设施、加快林区社会事业发展、推进林区管理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健全政策保障体系等任务措施。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该规划进入了全面启动实施阶段。

    张国宝在讲话中重点阐述了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的重大意义,深入解读了林区保护和转型的指导思想、发展方向、建设重点以及政策措施。他指出,大小兴安岭林区过去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今天做好林区的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工作,重建一个崭新的社会主义新林区,是我们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是维护我国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的客观要求,是主动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举措,是践行科学发展观、转变林区发展方式的具体体现,是改善林区民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他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各司其职,强化衔接配合,为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目标最终实现,使大小兴安岭林区走出一条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与全国同步跨进全面小康社会。

    王宪魁代表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对参加会议的全体同志表示热烈欢迎。他说,《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年)》的启动实施,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更是我们黑龙江的一件喜事和大好事。规划恰逢其时,符合两省区实际,为破解林区发展矛盾,实现林区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及时雨”,为林区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祉,更为林区发展带来了历史性机遇,必将推动林区又好又快发展。他表示,黑龙江将认真按照本次会议部署,正确处理资源保护和林区发展的关系,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实现预期目标。要进一步明确林区发展方向和重点,将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地区和部门,落实到项目,落实到林地。积极主动搞好与内蒙古自治区对接,携手推进规划实施,圆满完成国家赋予我们的各项任务。搞好宣传发动,利用各种有效形式,调动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贯彻落实规划的强大合力。

    国家有关司局、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省有关地、市(区)主要负责同志等在会上作表态发言。

    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我省直有关部门、森工系统和相关地(市)负责人,以及金融机构和新闻媒体代表参加会议。(记者 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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