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0日召开的吉林省国税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十一五”期间,全省国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2363.2亿元,是“十五”时期的2.36倍,年均增长21.9%,平均增幅比“十五”时期提高了6.5个百分点。2010年组织收入661.8亿元,是2005年的2.48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据了解,全省国税全面推行以“简化办税程序、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办税效率、优化业务流程”为主要内容的“简放提优”工作,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征收单位的负担。推广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推行多元化报缴税方式,全面实现了各类纳税人、各税种的网上申报。在确保应收尽收的同时,“十一五”时期,全省国税系统通过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共形成税式支出总额293.16亿元,有效发挥了税收优惠政策在推进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吉林经济的发展。(记者杨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