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该局已完成省本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在2011年春节前将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截至目前,已调整省本级企业退休(职)人员6.8万人待遇,月增加基本养老金共1414万元,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206元。
按照《省政府关于2011年调整海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201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2011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14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4元。按缴费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的连续工龄)每人每月补助2元。
在上述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以下人员进行特殊调整: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已退休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80元,企业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40元。上述特殊调整退休人员如身份重复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增加养老金。截止2010年12月31日前已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