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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部署春节期间的海洋灾害防范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1月30日   来源:海洋局网站

    1月30日,国家海洋局向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和局属有关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做好春节期间的海洋灾害防范工作。

    通知中提到,当前我国渤黄海地区海冰正值盛冰期,国家海洋局已经针对莱州湾发布海冰灾害Ⅲ级(黄色)警报,针对辽东湾发布海冰灾害Ⅳ级(蓝色)警报。根据最新预测结果,2月上旬海冰警报仍将维持数日。另外,2月2日~4日南海中部和南部有中到大浪过程,4日~5日渤海中部将出现中到大浪过程。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灾害应急工作,按照《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和《国家海洋局关于做好冬季海洋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节前自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执行到位。各级海洋观测机构要加强应急值守,严密关注海冰和海浪发展动态,确保海洋站、雷达站、浮冰观测设备、卫星数据接收设备以及各类通信设备运转正常。各级海洋预报机构要继续做好研判会商,及时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通报海上实况和预报结果,对海冰、海浪发展变化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发出警示。

    通知还要求各级海洋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抓住春节收视高峰,积极向各级电视台提供新闻素材,让更多的公众了解海洋灾害,普及防灾避灾知识,提醒涉海作业者采取必要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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