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水土保持办获悉,今年3月1日起,我国新《水土保持法》将正式实施,要求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规划中明确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措施,并对一些容易导致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予以禁止或者限制。为此,福建省将开展配套规章制度的修订,并围绕3月份宣传月,以各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水土保持工作。
据了解,福建省山高坡陡土层薄,受台风、暴雨袭击影响多,水土流失现象严重。今后5年,福建将以新法为契机,大力抓好长汀县等重点县、库区水源地、生态清洁型、易灾区、坡耕地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争“十二五”期间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750万亩。(记者 吴洪 通讯员 陈光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