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继2009年4月在全国率先启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之后,2011年1月,重庆市委、市政府召开重庆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电视电话会,决定在全国先行启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实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全覆盖”。近日,重庆市教委召开市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布置会,全面启动非义务教育阶段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
重庆市教育系统作为重庆市最大的事业单位系统,有35万多在职教职工,其中非义务教育单位教职工9.4万多人。非义务教育单位在职教职工7.2万人,离退休2.2万人。做好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事关重庆市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全局。重庆市教委非常重视,决定采取六项措施平稳推进这项工作。
一是按照政策规定做好宣传解释。要求各单位准确把握有关实施范围、总量和水平核定、绩效工资分配、离退休人员待遇、经费保障等规定,严把政策关,并通过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向广大教职工传达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爱。
二是按照时限要求抓紧组织实施。要求各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力争2月底前兑现14个月应补发的退休人员补贴,4月底前基本实现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政策入轨运行。
三是认真清理津补贴和奖金项目。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市里制定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清理核查津补贴和奖金项目,科学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和总量。
四是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办法。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科学制定绩效考核办法,体现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又要防止分配不公或差距过大。
五是不断研究完善政策措施。要求各单位要对如何健全分配宏观调控机制,如何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衔接,如何与岗位设置工作相结合等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不断完善绩效工资政策,做到同步推进、相互促进。
六是强化组织领导平稳实施。要求各单位认真制定本校、本单位的具体实施细则,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密切关注各个方面的反应,研究制定应急工作预案,确保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平稳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