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南省将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43.44万套(户)的任务,其中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42.09万套,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1.35万户。在3月1日召开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18个省辖市政府向省政府递交了目标责任书。
会议强调,7月底之前,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全面开工。对完不成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的省辖市将进行责任追究,并扣减下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省辖市,将给予资金和建设用地指标等奖励。
为确保完成任务,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均出台措施,亮出保障房建设时间表。
4月底前项目落地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级城乡建设部门要立即将保障性住房项目纳入绿色通道,确保4月底前项目落地。对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项目和单位,要严肃查处。同时建立保障对象的年度复核和资格抽查制度。
3月底前下达经适房建设计划
河南省发改委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对各地上报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审核,争取3月底前下达今年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要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商品住房配建不低于10%的保障性住房的规定,在商品房备案时,明确配建保障性住房的类型、面积、套数、套型、配套设施和投资等内容。
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
河南省财政厅要求,各地要将保障房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切实加大预算安排资金规模;要确保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的余额,以及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建设;省政府转贷市、县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市、县政府要按规定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房工程建设。
4月底前完成供地计划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要求,要将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单列,随同各地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保障房建设任务一起下达,实行专项管理。对于政府储备的国有建设用地,以及依法收回的存量土地,要优先安排保障房项目用地。
今年4月底之前必须完成保障房工程土地供应计划。完不成供应计划的,不得供应其他住宅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