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督促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开展农业春耕生产需求调查,在此基础上单列春耕生产供应资源。二是对现有库存成品油储备情况进行检查,足额落实供应计划,确保储备20天的常规供应库存。三是强化资源调度,做好资源的组织运输及供应计划安排工作,重点关注高山、高寒、高海拔地区供应。四是指导各区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提出春耕生产保供工作用油量,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做好资源调度。对油源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影响春耕生产的企业或加油站一律不予年检。五是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协调、指导和解决区县及企业在春耕生产成品油供应中的相关问题,确保不因供应不到位延误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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