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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局等16个部门联合举办“3·15”大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3月16日   来源:吉林日报

    3月15日,吉林省工商局、省消协联合省法院、省人大财经委等16个部门,在长春共同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工商、质监、卫生、农委、电力等部门在活动现场设立咨询投诉台,为消费者答疑解惑,现场受理消费者的投诉。

    在长春市工人文化宫,省法院、省消协等部门的咨询台自始至终被消费者围得密不透风。吉女士带着购买某品牌沙发的收据,来到咨询台前。不久前,她以3300元的价格,在长春一家大市场购买的某品牌沙发,如今出现了大面积掉皮、开裂现象。消协工作人员如实将情况做好记录,并表示一定会和商家协商退换事宜,建议吉女士再购买家具时,一定要让商家开具发票,并对商品的材质进行详细陈述,以便在事后维权时有抓手。

    耄耋之年的邵大爷揣一块表,早早地来到咨询台前。他告诉记者,自己花298元在长春市桂林路附近某药店购买了一块降压表,使用一年后,降压效果不明显。省消协工作人员认真做了记录,并承诺会和销售商协调退换事宜。

    每年“3·15”,场面最热闹的是房地产投诉,常常有愤懑的消费者打着条幅来“控诉”房地产商。但今年的房地产投诉显得温和了许多,消费者学会了选择更理性、更成熟的方式解决问题。在房地产业协会咨询台前,田先生一行3人带着购房资料,投诉某房地产开发商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消协工作人员建议走司法程序,对该开发商进行诉讼。

    咦,这位消费者怎么拿一瓶罐头来了?“你看,桃罐头里有一根头发。”在现场的消协工作人员没有找到该食品生产日期。他们承诺,事后会联合质监等部门到厂家走访,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借此,省消协副秘书长王厂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酒类商品应到大型超市或百货商店,消费者千万不要贪图便宜。

    此次“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工商和消协以“消费与民生”为主题,接到投诉最多的是食品、房地产及服务行业等方面的问题。当天共接待消费者咨询5万多人(次),受理各类投诉1000多宗,发放各种绿色消费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万多份。在消协职权范围内的投诉案件,工作人员会在规定工作日内,给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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