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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基层卫生和新农合工作会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3月17日   来源:卫生部网站

    为学习和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基层卫生和新农合工作,部署2011年任务,进一步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巩固和发展新农合制度,卫生部17日在京召开全国基层卫生和新农合工作会议。卫生部部长陈竺、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出席会议并分别讲话,北京市政府副市长丁向阳应邀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由卫生部副部长刘谦主持。

    会上,陈竺作了题为《完善基层服务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推动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实现》的讲话。陈竺全面回顾总结了深化医改以来基层卫生和新农合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了中央“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深刻内涵和要求,对做好今年的基层卫生和新农合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各地要从从整体上统筹考虑和推进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和新农合工作,加强相互间的衔接与整合,在“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狠下功夫,把基层卫生工作做实、做细、做大、做强。张茅作了题为《把握方向,狠抓落实,推动基层卫生和新农合工作再上新台阶》的讲话。张茅进一步强调了做好基层卫生和新农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指出了基层卫生和新农合发展的方向,提出了深化改革、转换机制的明确要求。张茅还特别强调了在卫生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要通过创先争优,促进基层医改任务的落实,大力推动基层卫生工作上水平。

    会上,有关省(区、市)卫生厅局做了经验交流,介绍了基层医改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

    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各省区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的负责同志,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合作医疗和科教处长,副省级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卫生局负责人,会议还邀请了国务院及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相关司局的负责同志。

    张茅:各级卫生部门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大力推动基层卫生工作上水平

    在3月17日召开的全国基层卫生和新农合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指出,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全国医药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造出了一大批好经验、好做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逐步建立健全党组织,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依托,大力推进内涵建设。

    一是要围绕中心,推动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各级卫生部门要将创先争优活动与基层卫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医改工作任务,着力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树立心系健康、关爱生命的职业精神。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深入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发挥好基层卫生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和加强基层组织中的作用。

    二是要树立榜样,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基层卫生所做的工作都是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事。各级卫生部门要通过开展乡村医生表彰、群众满意的社区卫生工作者评选等活动,挖掘和树立基层先进典型,促使优秀基层卫生工作者脱颖而出,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社会地位,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要示范引路,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创造性。在基层卫生改革和发展过程中,要努力创造条件,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地区可通过示范创建等活动,挖掘一批机构管理规范、运行机制科学、服务功能完善、社会效果显著、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让大家看得见、摸得着、跟着学。通过创建活动,不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文化建设,增强团队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提升机构人文内涵;不断完善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规范诊疗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四是要舆论引导,加强对基层卫生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地方各级卫生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基层卫生的宣传工作,要将卫生宣传作为加强基层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创新卫生宣传形式,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总结和挖掘先进典型,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充分激发基层卫生工作者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

    张茅:要努力完成基层卫生工作任务

    在3月17日召开的全国基层卫生和新农合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指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对今年医改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国务院医改办与各省(区、市)签订了医改责任书,卫生部也与各卫生厅局签订了责任状。各地必须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医改任务。

    一是要落实医改任务指标。2011年度17项医改任务、67个具体指标中,卫生部门牵头负责完成的目标占三分之二,涉及基层卫生和新农合工作的目标也占三分之二,这些都是医改的“硬任务”。基层卫生承担的医改任务十分艰巨,落实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医改实施成效,各级卫生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努力克服困难,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2011年医改任务目标如期完成。

    二是要落实经费保障措施。落实经费是保证各项工作开展的前提。2011年,新农合筹资标准再次提高,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也由15元提高到25元。地方财政面临较大的压力,各地卫生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领导支持,协调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好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纳入预算,保证地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各地区要着力落实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这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等各项改革最关键的环节。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通过医保、个人付费等多种渠道,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

    三是要落实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层层细化分解医改任务,明确各级政府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明确执行进度,明确奖惩措施。新农合基金的安全运行,关系到新农合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广大参合农民的切身利益。随着新农合筹资水平的不断提高,基金监管任务越来越艰巨。卫生部对违法违规使用基金、骗取套取基金的行为,态度是坚决的,对于出现违规行为的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要采取通报批评,取消定点资格等措施给予处罚,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于违法行为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绝不姑息。

    四是要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加强绩效考核是落实工作任务的一个重要手段。各地区要加大绩效考核,定期组织对项目执行进度、完成数量、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因领导不力、监管不到位发生的违规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考核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截留、违规使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要严肃处理。今年,卫生部将联合财政部适时组织对各省(区、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还将委托第三方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报,考核结果将作为中央财政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重要依据。

    张茅:基层卫生发展要在转换机制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在3月17日召开的全国基层卫生和新农合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指出,改革是贯穿基层卫生发展的一条主线。在政府加大投入的同时,必须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机制、管理体制,转变服务模式,以推动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要在转变“以药补医”机制上有突破。深化医改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机制。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本目的就是要破除“以药养医”、“以药补医”的运行机制,切断药品收入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之间的联系,减少“过度用药”、“不合理用药”行为,减轻群众负担。各地区一定要抓住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落实补偿机制这个契机,在转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上下功夫,最终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机制。

    二是要在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方面有突破。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是促进医疗机构转变机制,推进综合改革的有力杠杆。各地要积极探索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付费方式改革,建立起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自我约束和风险分担机制,引导基层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内部管理,规范用药,合理控制服务费用。各地区要将全面推进门诊统筹工作和门诊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紧密结合,配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多渠道补偿机制的建立。要充分发挥卫生部门统筹管理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的优势,从需方的角度加强与供方改革的联动,积极支持县级医院改革,综合推进基层卫生和新农合工作协调发展。在城市,卫生部门要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协调,发挥医保对社区卫生改革的促进作用。

    三是要在公共卫生管理方面有突破。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一个重大创新和基础工作。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重要职责,各地区要充分利用好提高政府公共卫生补助标准的机会,通过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单纯医疗服务向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健康管理职能转变。各地要不断完善公共卫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在资金筹集与分配、绩效考核与评价、动员群众参与等方面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发挥好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和培训作用,提高管理效益。

    四是要在资源调整力度上有突破。我国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重城市、轻农村”,“重医院,轻基层”的问题普遍存在。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卫生资源调整力度,要将优良资源向农村、向基层倾斜。在农村地区,各地要利用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建设项目等政策措施,加大对村卫生室的支持力度,保证农村网底不破。在城市地区,各地要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国有企业举办的医疗卫生资源,将其转型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补充力量。同时,各地要积极探索研究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方面可行的措施,完善相关补偿机制和管理机制。

    五是在基层与医院上下联动方面有新突破。农村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城市社区与大医院形成的两级医疗服务体系是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的主体,必须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发展好基层卫生服务是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基础。各地要积极推进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探索建立长期稳定、制度化的协作机制,加大公立医院对基层在人才、技术、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推进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制度建设。 

    陈竺:基层卫生和新农合工作取得新的显著成效

    在3月17日召开的全国基层卫生和新农合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深化医改启动以来,各地按照中央“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部署,明确目标,完善措施,着力推动医改各项任务在基层的全面落实,基层卫生和新农合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新农合制度不断发展,群众受益程度稳步提高。2010年参合人口8.36亿,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年人均筹资水平达到155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达到6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左右,基金使用率超过90%。信息化建设快速推进,95%的统筹地区实现了医疗费用即时结报,三分之一以上的统筹地区开展了提高农村儿童先心病和急性白血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到今年1月底,已累计救治4859名患儿,实际补偿比达到79%。超过30%的统筹地区开展了门诊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业务逐步开展,一些地区探索由卫生部门统筹管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做法成效明显。新农合的建立和发展为减轻农民看病就医经济负担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预防为主”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2009年,国家启动实施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儿童、老年人和孕产妇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等九类公共卫生服务,初步建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服务规范和绩效考核等各项管理制度。2010年全国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补助标准达到17.5元。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率分别达到48.7%和38.1%。全国管理高血压患者达3500万人,糖尿病900多万人,重性精神病170多万人。3岁以下儿童管理率和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77.2%和87.2%。

    三是机构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群众就医条件明显改善。深化医改以来,中央和地方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机构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了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人民群众就医条件和环境有了明显改观。其中,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400亿元,建设县级医院1877个,中心卫生院5169个,村卫生室1125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82个。同时,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型、改造以及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等多种方式,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资源得到充实。

    四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服务能力逐步提升。深化医改以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近8亿元,对全国约117万人次农村卫生人员和11万人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培训,启动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项目,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招收5000名医学生,安排1.5万名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推动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卫生队伍整体素质与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和改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配备标准得到实施,有25个省(区、市)和12个省(区、市)出台或明确了乡镇卫生院和新农合经办机构编制标准,为稳定基层服务和管理人才队伍以及保障基层人员基本待遇提供了政策依据。

    五是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机构运行活力进一步增强。各地强化政府主导责任,着力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发展所需的财力、物力等方面的保障机制,努力实现机构的平稳运转,维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全国31个省(区、市)给予了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探索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基层医务人员个人收入和医疗服务收入之间的利益纽带。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转换“以药养医”的运行机制。目前已有57.2%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引入新的人事分配制度,公开招聘专业和管理骨干,强化绩效考核,有效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规范乡村卫生机构管理,有53.3%的乡镇卫生院实行了一体化管理。

    陈竺指出,随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新农合制度的逐步完善,群众获得了方便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健康水平显著提高。2010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诊疗人次达到了30.2亿,占到全国医疗机构诊疗人次的51.7%,较2005年提高了9.81亿人次,提高了48.2%。乡镇卫生院日均诊疗人次较2005年增加了1.5人次。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从2005年的47.7/10万、19.0‰下降到2010年的30.0/10万和13.1‰,居民平均期望寿命也超过了73岁。

    陈竺:保质保量完成2011年基层卫生和新农合各项医改任务

    在3月17日召开的全国基层卫生和新农合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任务的攻坚之年,卫生系统要保质保量完成2011年基层卫生和新农合各项医改任务。

    一是全面推进新农合工作。2011年政府对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这是新农合启动以来第四次提高筹资标准。各地要根据新的筹资标准,尽快调整和完善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努力实现将统筹区域内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提高到70%左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不低于5万元的医改目标;普遍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进一步扩大新农合受益面,将重性精神病常用口服药和9项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门诊报销范围。各地要在总结试点地区经验的基础上,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同时,在新农合基金可承受范围内,逐步扩大重大疾病救治试点的病种范围,重点考虑将乳腺癌、宫颈癌、耐药结核病、终末期肾病、艾滋病机会感染等疾病纳入试点,尽可能让群众受益。各地要统筹考虑支付方式改革与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改革,采用门诊总额预付的方式,将一般诊疗费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报销范围;要通过新农合支付方式的改革,配合公立医院改革,特别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促进基本药物的使用和机构运行机制的转变。各地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院的监管;要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管,继续坚持县乡村三级定期公示制度,加强社会监督,确保基金安全,要建立起严格有效的制约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同时要建立起新农合工作的问责制。各地要加强管理经办能力建设,探索新农合制度的完善和创新。

    二是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要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要切实落实补偿政策,落实政府对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的补助,争取对实行基本药物的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给予合理补偿;要发挥医保支付的补偿作用,尽快明确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及医保报销比例,建立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要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的制定工作,以满足工作需求和保证效率为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实行人员编制总量控制,做到“定编、定岗、不定人”,全面建立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要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有效整合与利用农村基层有限的卫生资源,规范乡村卫生机构的行政、业务、财务、药械的管理,搭建落实农村各项任务的服务平台和管理平台,推动新农合门诊统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项工作的落实。各地要以公立医院改革为契机,鼓励和引导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探索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托管等多种形式,建立长期稳定的、制度性的分工协作关系,实现“双赢”。要切实转变服务模式,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要以建立健康档案为抓手,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重心切实转向以健康管理为中心。

    三是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2011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15元提高至2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扩大覆盖人群,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服务项目。主要是将儿童保健管理人群从0-3岁扩大到0-6岁,并增加口腔保健等服务内容;增加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等重点人群检查项目,增加健康教育服务内容,提高服务频次;增加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人数;增加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和卫生监督协管等服务项目。各地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保质保量开展服务,要落实配套经费,加强资金管理,加大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力度,大力开展人员培训和政策宣传,同时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分工。

    四是大力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要加强合格全科医生培养,要建立健全包括全科医师在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体系,启动实施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逐步缓解基层缺乏合格全科医师的问题,同时要与教育等有关部门协同,实施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为农村基层培养和输送合格的医学毕业生,要做好1.5万名基层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多措并举,力争实现到2012年每个乡镇卫生院、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有合格全科医生。各地要立足实际,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要通过岗位培训、进修培训、远程教育、学历教育、送教下乡等多种途径,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要吸引和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要关心基层医务人员切身利益,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逐步建立与基层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相符合、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卫生工作规律相协调的收入分配制度,有效地为基层吸引和稳定人才。

    五是确保农村基层“网底”不破。要努力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村卫生室的目标,今年医改任务提出要支持13000个以上村卫生室建设,在用好中央资金的同时,各地也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消除“空白村”,改善条件,方便农村居民就近就医。要建立稳定的乡村医生补偿机制,通过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政府合理补助等多渠道保证乡村医生的合理收入;可以将40%左右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乡村医生承担,并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同时要随着基本药物制度、乡村一体化管理和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等工作的推进,转变村卫生室“以药养医”机制。要努力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依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乡村医生建立高于一般农民待遇的养老保障制度。

    六是积极推进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要努力实现新农合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重大突破,2011年,卫生部将把新农合国家级信息平台建设作为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首要任务加快推进,各地也要尽快完成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建设,要积极推进新农合“一卡通”试点工作。要加强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各地要按照卫生部总体规划要求,从硬件配备、软件设计、网络构建等方面认真做好基层信息化工作,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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