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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用5年完成54.15万户贫困农户危房改造任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3月22日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记者从广东省有关部门获悉,2004年以来,广东省共完成了农村15万户处于贫困线以下的贫困农户危房改造任务,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果。但据调查统计,广东省目前仍有54.15万户农村低收入家庭属于住房困难户。为推进这一部分家庭住房改造建设,近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广东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从2011年开始到2015年,用5年左右时间将以上54.15万户家庭的住房改造建设成为安全、经济、适用、卫生的安居房。其中,2012年年底前,完成列入“双到”工作范围的3409条贫困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任务。实施对象为各地级以上市政府此前按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求上报,并经省扶贫办核查确认的广东省54.15万户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省财政从2011年开始至2015年共安排54.15亿元专项资金,按每户1万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扶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建设或改造住房。各有关市县两级财政合计要按每户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安排地方专项补助资金。  

    《意见》要求,各地要多渠道筹集住房改造建设资金,按照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一点、银行贷一点、社会捐一点、帮扶单位助一点的办法,多渠道多方式筹集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资金。要加强规划编制和建设指导,科学编制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按农户不同类型分类指导,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整村改造,合理安排使用农房建设用地。

    《意见》强调,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市、县两级政府。省政府将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书),落实政府主要领导问责制,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二要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实行项目专档管理,加强资金专账管理,加强资金拨付管理。三要严格监督,强化考核。把各地每年完成住房改造建设任务的情况作为各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以及各级政府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考核的重要考核指标。在改造建设任务完成后,省政府将对成绩显著的市、县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对扶持政策不落实、工作不得力、完成工作任务较差的市、县政府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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