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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村卫生室2011年将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3月26日   来源:重庆日报

    记者从昨日(3月25日)召开的全市农村卫生工作会上获悉,今年年底前,重庆市村卫生室将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及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以规范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向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

    据介绍,目前全市共有1万余个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都将按成本销售,让农村居民看得起病。

    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则是由乡镇卫生院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行业准入标准,对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药械、财务进行统一管理。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村卫生室要做到门诊有登记、发药有处方、收费有依据、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公共卫生服务有台账,这将极大地规范农村医疗卫生服务。 有条件的地区还可将村卫生室收支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乡村医生的报酬和基本社会保险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发放和购买。

    多渠道保障村医合理收入

    据了解,村卫生室多为“个体户”,收益全靠药品差价,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后,乡村医生的收入就成了问题。

    该负责人称,今年重庆市将多渠道筹集村卫生室补助资金,包括从事公共卫生服务每人每月400元的补助资金;实施基药制度后,对药品收入减少部分的补助;根据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任务和数量,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中按一定比例落实对乡村医生的补助;同时将乡村医生从事基本医疗服务的诊疗收入纳入村医收入范围,并按城乡居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规定予以报销。

    为进一步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还会将村医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障范围,并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在此基础上,对60岁以上的村医给予一定的养老补助。

    政府购买村级卫生服务

    为了使村卫生室逐渐从提供有偿医疗服务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转变,重庆市今年还将出台《关于政府购买村级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建立“以标准工作量衡量、以具体服务质量修正、以有效服务量分配”的政府购买村级卫生服务绩效管理制度,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作为发放补助的依据。

    考核包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群众满意度三方面,实行“按月预付50%,一月一统计、一季度一督查、一年度一考核,一考核一分配。”(记者 李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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