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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八项新举措确保2011年实现新增就业45万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4月05日   来源:天津日报

    4月4日,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出台8项促进就业的重大举措。这8项举措的实施,对扩大全市就业规模、提升就业质量将起到促进作用,对实现本市今年新增就业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实施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支持政策,公共财政支出将向全市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倾斜。同时,实施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以及企业吸纳就业,依法落实减免税优惠;实施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扶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劳动者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服务,增加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企业增加就业。

    二是加大岗位开发力度,多措并举促进就业。依托滨海新区龙头带动,结合“一核双港九区”功能定位对人力资源的不同需求,搞好人力资源开发配置服务,带动就业增加;依托八大支柱产业发展,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轻工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为重点,保障就业增加;依托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实行项目立项时提前介入,项目在建中同步跟进,项目投产后服务到位,促进就业增加;依托服务业大发展,在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开发新职业、新岗位,在传统服务业发展中扩大从业人员规模,助推就业增加;依托中小企业发展,加大扶持力度,落实优惠政策,拉动就业增加。坚持增加数量与提高质量并重,提高新增就业人员中在城镇单位就业的比重,鼓励企业与员工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三是加大创业促就业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引领。今年将全面落实创业带动就业规划纲要及其50条实施意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实验区建设。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建立小额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各区县将全部建立创业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融资、创业项目推介等公共服务。举办第三届中国·天津创业项目展示推介会。发展创业孵化基地,每个区县都将打造1至2个创业孵化和实训服务的品牌园区,给予相应资金扶持。重点结合“科技小巨人”计划,鼓励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天津市创业带动就业新亮点。全年创业培训2万人以上,当年创业成功率不低于30%,带动就业率达到1:5左右。

    四是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帮扶力度,统筹推进各类群体就业。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岗位拓展、创业引领、基层岗位锻炼、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5项计划,发展校企联盟,推进职业培训、创业教育、就业服务进校园,落实“三支一扶”等项目,对困难家庭大学生实行重点就业援助,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纳入失业人员统一管理,确保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坚持把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摆在突出位置,以“三区联动”为依托,开展适应性和技能型培训,促进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坚持加快推进家庭服务业发展,促使家庭服务业成为继建筑业、加工制造业之后的第三大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行业;坚持把促进困难群体就业作为重点,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实施精细化、长效化援助帮扶,畅通公益性岗位进出通道,更好地发挥托底就业的蓄水池作用,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其他困难群体安置率达到80%以上。

    五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促进劳动者素质就业。实施“百万技能人才培训计划”,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职业资格证书为抓手,以落实培训补贴政策为保障,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培养技能人才20万人,其中高级工4万人、技师1万人。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调整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提高中、高级工培训补贴标准。完善职业培训平台体系,选择培训能力强的职业院校和企业培训中心,建立50个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30家技师研修站;遴选100个重大建设项目,采取培训招标方式,实现项目建设与技能培训对接。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扩大企业生产一线鉴定规模,将享受政府补贴培训项目的职业技能鉴定全部纳入市级统考。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严格职业准入,启动30个新职业标准研发工作。开发“技能培训包”,今年重点在机械、冶金、电子、现代服务业等行业开发100个职业的“技能培训包”,提高技能培训的效率和质量。

    六是加大劳动合同签订力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规范劳动关系管理,在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劳动合同制度,从新增就业人员抓起,跟踪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使企业与员工形成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劳务派遣管理办法,整顿劳务派遣市场,建立工商注册与登记备案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同工同酬、同岗同险,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切实保障派遣人员权益。对因产业结构调整或遇突发事件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借鉴应对金融危机保企业、稳岗位的做法,研究制定帮扶政策,保持岗位稳定;对经济转轨时期遗留下来的困难企业,继续实施职工整体安置分流政策,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七是加大公共就业服务力度,促进人力资源服务规范高效。加快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资源整合,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形成就业促进、失业管理和困难群体帮扶政策均等化。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城镇社区就业服务平台水平,大力推动“村建站”工作,到年末,全市3859个行政村全部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使就业服务、岗位信息入村进户。

    八是加大就失业监测力度,建立健全长效防范机制。启动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加强失业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完善失业调控工作体系,规范失业保险管理,完善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三位一体”的功能框架。修订《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将行之有效的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纳入地方性法规,形成长效机制。(记者 张鸣岐 实习生 孟若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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