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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对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计划实行单列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4月23日   来源:陕西日报

    为加快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陕西省政府决定,对今年的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在各市(区)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中实行单列。要求各地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不低于房地产用地的30%。

    按照省政府确定的任务,今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需要土地31202亩。省政府要求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绿色通道”。列入年度供地计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实行计划单列、资料单报、项目单审、报件单批、用地单供,加快接收、加快会审、加快审批、加快供地。对列入年度用地计划的项目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凡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不落实的市县,停批商业开发土地供应手续,不得进行土地招拍挂。未能按时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市县,暂停其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审批,收回的国有土地和储备土地要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记者 海花 李艳 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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