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河北省出台奖励办法严厉打击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5月06日   来源:河北日报

    为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近日河北省质监局出台奖励办法,对举报违法生产加工食品行为的,最高奖励10万元,举报电话0311-12365。

    奖励办法规定,凡以实物、书面材料、视听资料和符合规定要求的其他证据,向质监部门举报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假冒伪劣等违法生产加工食品行为的,质监部门立案调查属实后,对举报人按照实际罚没款数额的百分之十以内掌握计发奖金,每案奖金最高数额不超过10万元。奖金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进行奖励;没有罚金的,按照每查实一起给予3000元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举报人,奖金限额可以适当提高。

    据悉,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人,但对匿名举报案件查实后,质监部门认为可以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的,酌情给予奖励。同一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主要奖励最先举报人,但其他举报人提供的情况对查清该案确有直接作用的,可以酌情给予奖励。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奖金由举报第一署名者或者第一署名者委托的其他署名者领取。(通讯员张玲 记者姜艳) 

 
 
 相关链接
· 吉林强力整治和规范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市场秩序
· 边振甲检查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 食品添加剂知识和监管
· 卫生部发布食品添加剂监管及相关知识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