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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召开会议部署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5月21日   来源:水利部网站

    5月20日,水利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部署水利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陈雷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责任措施,扎扎实实完成各项监督检查任务,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水利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矫勇部署水利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水利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董力传达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水利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李国英出席会议。

    陈雷指出,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是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关键时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入攻坚阶段的背景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部署了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并就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组织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讲话总揽全局、内涵丰富,任务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很强的政策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陈雷就贯彻落实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2011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密结合水利发展实际作出的重大部署,也是着眼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作出的战略举措,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强、覆盖面广、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有助于推动中央关于水利重大决策的执行,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有助于全面夯实水利基础设施,增强水利支撑和保障能力;有助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需求,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助于强化水资源管理,加快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有助于改革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增强水利发展动力和活力。把中央1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水利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表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基础性作用,也是对我们的极大鞭策和鼓舞。必须深刻认识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决完成好这项重大政治任务。

    二是准确把握监督检查的总体要求。在中央领导小组《意见》的基础上,水利部会同监察部等有关部门,结合水利实际制定了开展贯彻落实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情况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和年度检查计划,并对2011年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这次监督检查的主要目标是,督促各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全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尽快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规范建设管理,确保《决定》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政策效力。监督检查的工作原则是:一要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建立科学有效的组织领导机制和协作配合机制,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整体性和协调性;二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选准突破口、找准着力点,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坚持通盘谋划、统一实施,注重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察部水利部联合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机结合,增强各项监督检查的综合效应;四要坚持查纠结合、注重实效,坚持监督检查、整改落实、责任追究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强化源头治理和事先防范。

    三是紧紧抓住监督检查的重点和关键。对中央1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涉及地区和部门多、工作领域广、检查任务重,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要把握好监督检查的重点,在检查地区上,要以水利改革发展任务重、建设项目多的省份为重点,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指导推动作用;在检查项目上,要以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项目为重点,统筹兼顾其他水利项目;在检查对象上,要以政策制定部门、计划资金质量管理岗位、项目实施单位为重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约束。要突出抓好关键领域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各部门总体部署、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和工作机制建立情况;重点检查土地出让收益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与使用、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支持、水利建设金融支持等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农田水利、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薄弱环节建设情况;重点检查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确立情况;重点检查水资源管理体制、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水价形成机制等推进情况;重点检查水利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四是认真落实各项督促整改措施。要把发现问题与督促整改、加强监督与促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全国范围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选取重点地区和部门进行抽查,切实做到了解真实情况、摸清工作底数、找准突出问题。要着力抓好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采取挂牌督办、跟踪督办、蹲点督办等多种方式,抓好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整改效果不好的要重新进行整改,确保监督检查实效。要严格执行纪律,严肃查办案件,对违纪违法行为严格责任追究,严肃依法处理,绝不姑息迁就。要把监督检查与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分析问题原因,针对普遍性问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及时把检查结果转化为规章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和事先防范,完善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

    五是抓紧开展今年专项检查工作。今年是落实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央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第一年。抓住当前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水利的有利时机,尽快启动监督检查工作,对于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切实落实好中央1号文件,顺利出台各项政策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根据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抓紧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进行完善,尽快印发实施。同时,要抓紧组建落实好检查组,配备得力人员,尽快开展对重点地区的检查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六是切实加强对监督检查的组织领导。对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恪尽职守、狠抓落实。要及时向中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工作建议,及时传达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确保政令畅通。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监察、发改、财政、国土、农业、银行、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整体效能。

    水利部总工程师汪洪,部机关各司局、在京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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