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对中国文化管理学会、晋察冀文艺研究会、中国散文诗学会、中国农民书画研究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经查,上述四家社会团体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存在未参加2009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民政部对中国文化管理学会、晋察冀文艺研究会、中国散文诗学会、中国农民书画研究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