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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铁水土保持设施通过水利部组织的竣工验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6月24日   来源:水利部网站

   京沪高速铁路水土保持设施通过水利部组织的竣工验收

    2011年6月23日,水利部在北京主持召开了京沪高速铁路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水利部副部长刘宁,铁道部原副部长、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蔡庆华,铁道部总工程师何华武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成立了由刘宁副部长任组长,水利部、铁道部及京沪高铁沿线省市、流域机构等有关人员组成的京沪高速铁路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组。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重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体系健全,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设施专项设计,实施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工程、植物和临时措施,有效地控制和减少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刘宁在总结讲话中首先向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表示热烈祝贺,同时,向各参建单位和广大水土保持工作者,以及关心、支持这项工作的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地感谢。

    刘宁指出,工程建设三年来,建设单位积极履行法律法规赋予企业的责任和义务,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任务,实现了铁路建设和生态建设双赢。在京沪高速铁路工程水土保持工作中,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标准化质量管理体系,突出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强化综合治理,注重生态效果,为我国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刘宁强调,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颁发,新《水土保持法》的颁布实施,给水土保持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也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他就进一步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增强落实新《水土保持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生产建设单位要深刻认识新《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的重要意义,加强学习,增强贯彻落实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是总结经验,推动铁路建设水土保持工作。京沪高速铁路水土保持工作从设计理念、措施配置、防治标准、施工管理、工艺改进、质量控制、标准化管理等方面树立了样板,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同类工程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三是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管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等多种手段,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把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推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的全面落实。

    会议由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司长刘震主持。水利部和铁道部有关司局,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水利部有关流域机构,京沪高速铁路途经七省(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水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及方案编制、设计、监理、监测和施工单位的代表参加验收会议。

    据了解,京沪高速铁路是我国 “四纵四横”为主骨架的快速铁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上一次建成线路最长、标准最高的高速铁路。线路联接“环渤海”和“长三角”两大经济区,工程的建成、通车,将极大地提升该地区铁路运营能力,对促进 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产生积极影响。

    京沪高铁途经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安徽、江苏、上海等7省、市,正线全长1318公里,设计时速350公里。工程于2008年4月开工建设,2011年5月建成,拟于2011年6月底开通运营。

    京沪高铁工程依次跨越海河、黄河、淮河和长江四大水系。沿线江河纵横,湖泊众多,地质条件复杂,人口密集,耕地资源稀缺。因此,做好京沪高铁水土保持,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及时恢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最大限度减少输入江河湖库泥沙,对保障防洪和铁路运行安全,保护沿线弥足珍贵的水土资源,建设生态文明、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据悉,6月23日下午,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充分肯定了水利部门对京沪高铁工程水土保持、跨河工程施工、防洪工程建设、地下水压采防止路基不均匀沉降、施工度汛等工作的大力支持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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