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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减灾委紧急通知安排部署强降雨过程防范应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7月05日   来源:民政部网站

    针对未来两天四川盆地大部、川西高原东部、重庆西部、甘肃东南部、陕西南部、河南大部、安徽中北部、江苏大部、湖北西北部等地区可能发生的新一轮强降雨过程,7月5日10时30分,国家减灾委、民政部紧急启动国家救灾预警响应,同时向江苏、安徽、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8省(直辖市),以及郑州、合肥、武汉、成都、西安等5个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发出紧急通知,安排部署此次强降雨过程防范应对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救灾责任,加强与气象、国土、水利等部门的会商沟通,实时跟踪强降雨过程的发展动态,视情及时启动救灾预警响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和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媒体手段,及时向社会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将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给受影响群众。

    通知指出,各地民政部门要切实做好强降雨过程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划定灾害危险区域,向社会公告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视情及时、坚决组织转移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并在原址设立警示标志,严防人员误入造成伤亡。要组织做好防灾避险知识尤其是雷电天气防护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群众防灾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严肃值班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要上岗带班,确保各项职责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灾情的统计与核查工作,严格执行《民政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灾害信息的汇总、分析和评估,第一时间上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确保灾情报送及时、快捷。郑州、合肥、武汉、成都、西安民政部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要认真做好紧急调拨救灾物资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救灾储备物资能够迅速安全运抵灾区,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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