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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我国濒危物种国际贸易监管体系基本建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7月06日   来源:林业局网站

    7月5日,濒危物种国际贸易管理培训会在辽宁大连举行。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国家濒管办主任印红指出,经过30年努力,我国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监管和履约工作取得全面进步,贸易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履约法律法规体系趋于完备,进出口管理全面加强,履约国际影响不断扩大,公众保护意识显著提高。

    印红说,“十一五”期间,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系统始终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发展思路,坚持国家利益至上的工作原则,坚持统分结合的管理体制,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目标,努力凝聚各办事处的力量,增进系统的合力,不断加强横向联合,提高部门间履约的整体协同性,在强化日常管理的同时,积极应对国际敏感问题,使濒管系统履行职责的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为“十二五”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履约环境进一步优化。二是工作系统性明显增强。三是队伍建设不断强化。

    印红强调,今后,我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和履约工作还将面临长期的挑战。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产生的利用需求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压力将长期存在,走私问题难以杜绝,在局部地区还比较严重,这必将继续导致国际社会对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的高度关注,焦点、热点将不断涌现。一些进出口企业缺乏诚信、违法经营,给管理工作带来巨大压力。整体履约工作缺乏明晰的战略布局,疲于应对的局面难以在短期内改变。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十二五”时期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印红说,“十二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加快林业改革发展、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战略机遇期和黄金发展期。濒管系统要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围绕现代林业发展大局,按照国家林业局确定的履约五年发展规划,全面强化各项工作,实现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和履约工作的整体性突破。一是继续完善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监管体系。二是建立科学有效的濒危物种贸易监测评估体系。三是切实加强执法协调和履约宣传。四是深入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五是继续强化履约能力建设。

    印红说,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在全面推进工作的基础上要突出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履约工作。二是大力加强行政许可管理。三是扎实推进执法协调和宣传培训。通过一系列行动,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塞罕坝精神,以更加坚定的信心,用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开创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和履约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生态文明、维护国家利益、促进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张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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