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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力:将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列入和谐社区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7月26日   来源:民政部网站

    7月25日下午3时,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在京召开全国部署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电视电话会议。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出席会议,要求将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列入和谐社区建设内容。

    姜力就民政部门及社区开展宣传贯彻实施《纲要》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 要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社区消防工作。深化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民政部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

    社区消防安全是社区和谐建设的一个重要标志。要继续修订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指导标准,将社区消防列入和谐社区建设规划,将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列入和谐社区建设内容,纳入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考核指标体系,使社区消防工作与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一同部署、一同实施、一同检查,以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带动社区消防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 认真编制实施《“十二五”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切实加强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消防安全工作。“十一五”期间,国家投资建设了3000个示范性综合性社区服务设施,并带动地方投资建设了一大批社区服务设施。根据即将下发的国家《“十二五”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国家还将投资建设一大批社区服务设施。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是社区的公共设施,是居民群众办事和开展各种活动的地方,属于人员较为密集和公共财产较为集中的场所,要保障社区工作和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发生,要保证社区服务设施的按时竣工和安全使用。

    三、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社区居委会作为居民群众自己的组织,做好消防工作,保护居民群众生命财产,是其应尽职责:一是应充分利用市民学校、社区文体活动、会议、讲座、橱窗、横幅、传单等多种宣传教育资源,认真组织居民群众学习宣传《消防法》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做好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二是要制定社区消防制度、社区消防应急预案,开展不定期的消防应急演练,指导、监督物业服务机构和居民家庭做好消防安全,提高居民群众的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和疏散逃生的能力。三是要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志愿者的作用。社区消防志愿者,是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社区消防志愿者的数量和活动质量,是社区消防工作优劣的一个重要指标。各地民政部门要注意培育更多的消防志愿者组织,对社区消防志愿者进行定期培训,经常组织他们开展消防志愿服务活动,发挥他们在社区消防工作中的作用。

    四、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做好民政系统下属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民政部门还直接举办和管理了一些养老院、光荣院、福利院、救助站等,这些设施里面居住的是社会的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也是防灾和逃生的弱势群体。各级民政部门要对这些单位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提出更高更具体的要求,要加强内部设施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要求配齐配全消防器材,经常组织单位和服务对象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开展防火应急演练;要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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