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下拨45.68亿元支持各地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近日,中央财政下拨45.68亿元,对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解决较好的省份给予适当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补充公用经费和改善办学条件等支出,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或挪作他用。
财政部、教育部对地方财政和教育部门提出要求:一要切实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好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二要在安排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时,按照“重点倾斜、集中投入”的原则,向接收农民工子女较多、条件薄弱的城市公办学校倾斜,集中资金解决最突出、最急需的问题。三要创新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教育部已与27省区市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
新华社北京7月11日电(记者吴晶)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发布实施一周年之际,教育部11日在京与10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
11日在京签署协议的有浙江、贵州、陕西、山西、湖北、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至此,连同上半年已经签署的17个省份,教育部已与2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 >>>详细阅读
中央财政下达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经费25.2亿元
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的正常发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2009年、2010年各地招聘的特岗教师人数,近日,财政部、教育部下达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教师2011-2012学年中央专项资金(第一批)25.2269亿元,中央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为20540元。其余经费待2011年招聘结束和对2009年、2010年招聘特岗教师的实际在岗人数重新统计后,据实核算下达。 >>>详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