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第一批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的车载终端已通过技术审查和公示程序,于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务公示栏”予以公布。
据了解,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运输事故,交通运输部将逐步推行在所有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