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7月份低收入群众收获临时价格补贴大礼包之后,8月9日,幸福再次敲响低收入农户的大门。这一天,山西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山西省保障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管理办法》,决定对低收入农户每户每年供应1吨冬季取暖用煤,补贴期限为5年。
山西省是产煤大省,但长期以来,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山西省也是农业人口大省,据统计,全省农村人口2394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比例为67%,能否解决好农民的事情事关山西转型跨越发展的成败。此次,省委、省政府怀着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致力于解决好农村冬季取暖用煤问题,对于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意义重大而深远。
根据管理办法“既补贴低收入户,又惠及大多数”的原则,“全省行政区域内2010年度农户人均纯收入低于省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全省农村人均纯收入两倍(4736元×2)水平的农户”,将享受“1吨/户冬季取暖用煤”的补贴,除此之外的其他农户不予补贴,补贴期限为“2011年起执行到2015年底”。据初步测算,全省此项煤炭补贴大约在635万吨左右,供煤主体为省内国有煤炭生产企业,除运城市由省属5大煤炭集团公司调剂解决外,其余10个市供煤自行解决。
为确保此项惠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省政府要求煤炭企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供给农户的煤炭要保质、保量,不能缺斤短两和掺杂使假;承担铁路、公路煤炭运销管理的部门或单位对拉运农户补贴用煤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运输通畅;公路沿线的煤炭运销管理站点对这些车辆要及时验票放行,并免收运销管理、服务等费用。(记者 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