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陕西省环境污染事件数量同比下降67%,环境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上半年,陕西省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分别组织开展了春季环保督查行动、市级城市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部分小氮肥及造纸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及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执法检查,并对查处的问题企业采取了立案处罚、限期治理、限期关闭等措施。先后妥善处置了凤县“4.1”成品油罐车泄漏、宝鸡氮肥厂爆炸、汉中南郑天鸿基矿业公司尾矿库泄漏等突发事件,并使环境应急队伍在实践中得到了锤炼。掌握了陕西省543家环境风险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基本情况,收集了陕西省259座尾矿库具体位置、含渣废水、底泥污染物以及周围主要河流流速、流量和周边居民等3000多个数据,并对74家企业和33个水源地存在无应急预案、预案不完善、无应急物资等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将环境安全隐患消灭在了萌芽状态。
根据陕西省环境应急工作实际情况,陕西省正在着手修订《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逐步形成省市政府、环保部门和企业3个层次的环境突发事件防控体系。同时,陕西省建设了集预警预测、信息研判、辅助决策、远程指挥为一体的指挥模块系统,并将便携式移动通信站改装成车载移动静中通,实现了现场指挥与后方决策的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