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是辽宁省中小学开学的日子,为保证辽宁省20.9万名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顺利入学,辽宁省教育厅转发了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秋季开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学工作的通知》,要求流入地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一视同仁的原则,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公办中小学校,实现100%入学。
辽宁省教育厅要求,流入地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当地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向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足额拨付公用经费;保证农民工子女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并享受教科书全部免费的政策。接收学校要健全扶困助学机制,把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随迁子女纳入资助范围。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还要设立公开服务电话。省教育督导机构将在开学后,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学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及时公布督导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辽宁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辽宁省在保证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农民工子女不但可以免交教科书费及同入学有关的一切费用,还可以同城市学生一起参加中考,并享受重点中学指标到校政策。(记者 赵静)